推动电动汽车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2012-01-27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联合科技部等相关部委起草的《节能与心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征求意见稿。
推动电动汽车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2011年5月15日通过)
1、 背景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提出了未来十年推广应用纯电动汽车500万辆的战略目标和阶段目标。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联合科技部等相关部委起草的《节能与心能源汽车产业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中对当前“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的描述如下:
“我国新能源汽车已具备一定的研发和产业化基础。…………但是,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技术还有待进一步突破,产业化和市场化仍面临着产品成本较高、社会配套体系不完善等诸多挑战”。
锂离子蓄电池储能技术是节能与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关键;是节能与新能源产业竞争的战略至高点。掌握了新型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技术和产业主动权,就掌握了节能与新能源产业的主动权。
在国家产业政策和科技项目的重点支持下,我国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和产业发展都取得了重大进展。我国大容量锂离子蓄电池产业发展已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大容量锂离子蓄电池的性能已经基本能够满足电动汽车的设计要求(即第一代锂离子蓄电池产品已经基本成熟),虽然制造成本仍高于铅蓄电池,但从全生命周期内经济性考虑,已经显著优于阀控铅蓄电池。从技术性能和经济性考虑,单体大容量锰酸锂、三元聚合物和磷酸亚铁锂蓄电池,已经基本具备了规模化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的基本条件。
当前的主要技术问题是:蓄电池成组后,安全性大幅下降、使用寿命大幅缩短,甚至存在发生蓄电池燃烧爆炸的危险。
2011年4月11日在杭州街头发生的纯电动出租车燃烧恶性事件(见图1),再次提醒我们: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是当前推动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当前问题虽就表现在蓄电池方面,其根源还在于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不能适应蓄电池的要求,部分蓄电池发生过充电、过放电、超温和过流问题造成的。
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推动下,我国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的研究,也取得了重要进展。一些关键技术已经处于国家先进或领先水平。这些技术和知识产权,都分散掌握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中小型高技术企业手中。锂离子蓄电池储能源电源系统产业发展,需要行业和企业间广泛合作。但是,在市场环境下,企业间经济、技术和知识产权利益及产业竞争形成的壁垒,对行业和企业间的合作形成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美国电动运输协会试验规程ETA-HTP012 2001《电动汽车车载电池能源管理系统》中对蓄电池管理系统性能规定的描述如下:
“车辆应装备电池管理系统(BMS)。该系统能控制动力电池包和模块的电压,温度和充电状态。而且,BMS能自动限制电池的放电不会低于预定的最低值。充电系统应包括维持电池包中所有模块在每个充电-放电循环中温度相同并在允许的温度范围内的装置”。
蓄电池管理系统研究的基本目的是:蓄电池在运行过程中,对充放电过程进行科学管理,保证蓄电池组安全、高效运行。
蓄电池管理系统研究的基本目标是:防止蓄电池在充放电过程中发生过充电、过放电、过电流和温度超过允许范围。
实现上述基本目标的蓄电池管理系统,除蓄电池及监测系统(即当前称BMS)外,还应包括充电控制系统和放电控制系统。
如前所述的蓄电池管理系统组成电路,如图2,是分别嵌入在蓄电池模块和总成、充电设备和用电设备中的。

对于充电设备、用电设备、蓄电池模块和总成中的相关电路,都不能称为管理系统。对与大功率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蓄电池管理系统不可能形成独立的产品。而是分别存在于包括充电系统、蓄电池模块和总成及用电系统的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中的。当前所谓“蓄电池管理系统”紧是蓄电池管理系统中的蓄电池监测电路,并不具备ETA-HTP012规定的蓄电池管理功能。
蓄电池的运行安全依赖于蓄电池管理系统。由于蓄电池管理系统嵌入在蓄电池模块和总成、充电设备及用电设备中。只有将蓄电池系统与充电系统和放电系统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进行研究,才有可能实现防止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过充电、过放电、过电流和超温”问题。
对于电动汽车应用,如图3,蓄电池管理系统则分别存在于充电设备、蓄电池模块及总成及电机和驱动器组成的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之中。

当前存在的问题是:
(1)如电动汽车领域,将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分割成为充电设备、电机、电池、电控等相关零部件研究。虽然充电设备、电机、电池、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究都取得进展。从相关零部件独立考虑,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都能够满足设计要求。但从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需要考虑,则不能实现蓄电池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将蓄电池管理系统中的蓄电池监测电路定义为“蓄电池管理系统”。造成的后果是,用户认为安装了蓄电池管理系统,而疏于其他安全措施,而用户信赖的“蓄电池管理系统”,并不具备基本的充放电管理功能。安全问题更严重。
(3)目前普遍采用的,随阀控铅蓄电池产业发展而发展起来的,适用于单体蓄电池的基于端电压“恒压充放电模式”、“恒流限压充放电模式”,不能满足包括铅蓄电池组、阀控铅蓄电池组在内的所有蓄电池组对充电的基本要求,也不能满足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组对充电的基本要求。而目前蓄电池管理系统和充放电设备的研究,基本都是基于现有不能适用于所有蓄电池组的充电技术和充电模式。
(4)以为用户提供蓄电池荷电状态信息为目的的基于蓄电池容量的蓄电池荷电状态(SOC)研究是必要的。但是将防止发生蓄电池过充电、过放电、超温和过流问题寄希望于准确的SOC估计,则是没有任何技术可行性的可能。准确的SOC不能防止发生蓄电池过充电、过放电、超温和过流问题。
整合充电设备、蓄电池系统、放电系统相关资源,推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技术研究和产业化体系,形成具有我国特色和民族知识产权的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品牌和产业化体系,是当前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产业和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规划》指出的“集中全行业科技资源,共同开展系统集成、动力总成、电磁兼容、高压安全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建立有效的共性技术平台共享机制。根据“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共性技术平台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共享模式,打破目前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是突破目前蓄电池技术瓶颈的重大战略抉择 。
在市场条件下,受企业间利益的制约,依靠企业或企业集团不可能实现“打破目前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
探索在市场环境下,利于行业和企业合作的机制,充分整合现有资源,推动我国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储能电源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是当前具体落实我国节能与新能源产业战咯的重大课题。
在市场环境下,行业组织具有整合资源、推动产业发展的特殊优势,同时也有推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发展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探索在市场环境下利于资源整合的模式,中国电子商会电源专业委员会与中华环保联合会新能源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行业委员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合作,制定了我国推动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行业发展的规划(如图4)。
该规划(如下图)的要点是:以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为平台,充分汇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所和相关企业资源,以标准化研究为切入点,在产业联盟的框架内,依托储能电源系统技术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采用现代市场机制,充分汇集国内优势资源,采用以集成创新为主的方式,首先从电动汽车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入手,推动我国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健康、有序、快速、持续发展。
作为规划的第一步,依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工业办〔2008〕1242号》文的安排,联合电源行业三十余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制定了“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七项行业基础标准(如图5),并于2009年12月12日正式成立锂中国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产业统技术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经在科技部备案)。

图5 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行业基础标准体系
与相关企业协商,拟在产业联盟的框家内,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协力合作、规模效应、有序竞争”为原则,在联盟的框架内,依托相关企业建设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三个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一个城市电动客车动力系统集成和一个兆瓦级蓄电池储能系统五个技术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以风电场用大功率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储能电源系统为切入点,采用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相结合,以集成创新为主的方法,汇集行业资源,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突破蓄电池成组后安全性大幅下降、使用寿命大幅缩短的技术难题,完成符合三项基本要求和五项具体要求的标准化、系列化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及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和产业化建设。
2、 总体目标
在产业联盟的框架内,以“产业联盟技术服务中心“为支撑,以示范性基地为依托,采用现代市场机制,充分汇集国内资源,采用技术创新与集成创新相结合,以集成创新为主的方法,争取在2年左右,完成包括充电系统和放电系统在内的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实现突破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和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集成技术瓶颈。
用3~4年的时间(即十一五期间),初步完成每个产业化示范基地年产20万套(产业联盟年产联盟50~80万套)以上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和用于建立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系统的蓄电池租赁站系列产品生产配套能力建设及初步产业化。在2~3年内,以风电场用大功率蓄电池储能系统为切入点,在兆瓦级蓄电池储能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方面取得实质进展。
争取将联盟发展成为贯彻落实《规划》目标的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技术创新产业化基地和推动我国蓄电池储能电源产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根据《规划》制定的项目目标为分三个阶段完成:
2.1 第一阶段-技术准备阶段(2013年3月前)
本阶段的阶段目标是:以行业基础为技术基础,采用技术创新与集成创新相结合,以集成创新为主的方法,在产业联盟的框架内,利用市场机制,汇集相关行业资源,以纯电动汽车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包括充电系统、电池总成和电机及驱动器)为切入点,通过研究试验运行,完成蓄电池储能能电源系统、电动汽车动集成系统和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基本突破蓄电池成组后安全性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的技术瓶颈,为第二阶段奠定技术技术。
本阶段,依托兆瓦级蓄电池储能系统产业化示范基地,基本完成研究试验平台建设。基本完成风光电场用大功率蓄电池储能系统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研究,为系统集成奠定基础。
2.2 第二阶段-初步产业阶段(2013年~2015年)
在完成第一阶段目标的基础上,依据《规划》第一阶段产业化目标,开展系列化产品研究、市场开发和规模化推广应用,争取实现完成每个产业化示范基地5万套以上蓄电池储能电源、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和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系统用蓄电池租赁系统产销量,实现初步产业化建设。拟在本阶段完成研究试验用风电场大功率蓄电池储能系统的系统集成,按项目规划开展初步研究,争取完成原型机研究和系统集成。
2.3 第三阶段-产业化发展阶段(2016年~2020年)
在完成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目标的基础上,结合《规划》进展情况,实现每个产业化基地20万套以上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和蓄电池租赁站成套设备的配套能力。
争取在2020年前,完成产业化研究和产业化建设,形成规划化生产能力。
3、 阶段任务和基本目标
3.1 第一阶段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以纯电动乘用车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动力集成系统为切入点,建立贴近实用工况,基于纯电动汽车的研究试验平台,通过15万公里全程研究运行试验,基本完成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和以电池租赁系统为重点的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为第二阶段和第三阶的工作奠定技术基础。

3.1.1本阶段主要任务是:
(l) 基本完成锂离子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成组技术和系统集成关键技术研究,为关键零部件和产品研究奠定技术基础。
(2) 完成锂离子蓄电池模块和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关键零部件研究。
(3) 完成符合电池租赁要求的纯电动汽车蓄电池模块和总成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
(4) 完成锂离子蓄电池充电设备和充电系统关键零部件及产品研究,完成电动汽车蓄电池租赁系统关键技术、关键零部件和产品研究。基本完成用于建立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系统的标准化蓄电租赁站成套技术、关键零部件和产品研究,为建立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体系提供成套技术和设备支撑。
3.1.2 本阶段的基本目标是:
锂离子蓄电池成组后安全性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甚至发生蓄电池燃烧、爆炸等恶性事故,是当制约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也是锂离子蓄电池产业及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技术准备段的基本目标是:争取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突破锂离子蓄电池成组后安全性下降、使用寿命缩短等技术瓶顾: (1) 在防止蓄电池成组后安全性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取得实质进展; (2)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方面取得实质进展; (3)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兼容性、标准化、系列化研究方面取得实质进展。
具体目标是:
(1)突破“相互隔离,重复分散的格局”
以建立符合三项基本要求和五项具体要求的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和产业化体系为切入点。首先在产业联盟内实现突破“相互隔离,重复分散格局”。这也是实现项目基本目标的关键。
(2)突破蓄电池成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下降问题
以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为切入点,采用先进的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完成先进的蓄电池管理系统和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集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
实现蓄电池成组后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与单体电池安全性和使用寿命水平基本相同的基本目标。
(3)突破标准化和兼容性难题问题
以行业基础标准为技术基础,以三项基本要求和五项具体要求(见4.2)为依据,完成标准化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和系列化产品研究。 其中,蓄电池模块和接口分两个步实现统一标准的目标:
第一步,由各产业化基地根据产业联盟总体规划和要求,分别进行研究和试验。
第二步,在第一步工作完成的基础上,由技术服务中心协调各产业化基地,完成蓄电池模块外型及安装尺寸的标准化、相关接口(插接件)、电机及控制器机械和电器接口的标准化。充电接口的标准化,最终完成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的标准化和系列化工作。
2.2 第二阶段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在完成第一阶段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的基础上,利用1~2年(2015年前)的时间,以通讯电源、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系统和通信电源为主要目标进行市场开发,基本形成初步产业化。主要任务是结合《规划》进展进行产品系列化和规模化市场开发,并完成与市场发展基本相适应的产业化能力建设。本阶段的基本目标是,各产业化示范基地争取完成5万套以上的配套能力和年产10万套的产业化能力建设。
3.3 第三阶段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 在完成第二阶段主要任务和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进入产业发展阶段,各产业化示范基地争取形成20万套的产业化能力和10万套产锁目标。
4、 基本原则
“打破目前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促进我国蓄电池储能电源产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促进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是产业联盟的基本目标。“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合作共赢、资源共享、集成创新、有序竞争”是实现上述目标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4.1 项目组织原则
标准化是产业化的技术基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蓄电池模块)产权”,是“推广‘裸车’销售、电池租赁”的基本条件。“打破目前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是关系到能否实现标准化的的重大课题。 为此,项目的组织原则是:由行业协会牵头,以行业专家委员会为平台,汇集行业资源,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市场机制、自主自愿、集团效应、”,在产业联盟的框架内,以产业联盟技术服务中心为支撑,以企业为依托,首先在珠江三角产业聚集区、长江三角产业聚集区和环渤海经济圈建设区域性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技术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4.2 产品技术原则
应在产业联盟的框架内,以产业化示范基地为依托,以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行业基础标准为依据,以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为重点,以标准化蓄电池模块为核心,采用市场机制,充分汇集行业资源,采用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相结合,以集成创新为主,完成锂离子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电动汽车蓄电池模块和总成、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 适用于蓄电池租赁的电动汽车用蓄电池模块和总成应符合的三项基本要求是:
(1) 符合—电动汽车公共能源供给体系对标准化的要求;
(2) 满足—整车研发对蓄电池系统个性化的需求;
(3) 适应—蓄电池等资源多样性的特点。
上述三项基本要求也是电动汽车蓄电池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应坚持的基本技术原则。
电动汽车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应满足以下5项具体要求:
(1) 统筹三个系统:正确定义蓄电池管理系统,将电池系统、充电系统和充电系统作为一个系统工程(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进行统筹规划,系统研究,
(2) 兼容三种电池: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实现锰酸锂、磷酸亚铁锂、三元聚合物等蓄电池的自动兼容,是实现标准化和产业化的重大技术问题;
(3) 满足三种车型: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能够满足不同电压等级要求和能量要求的纯电动微型、两箱和三箱车的要求,是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标准化的基本要求。
(4) 适用三种电机: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可以连接永磁、交流和磁阻三种电机及驱动器。
(5) 三种充电模式:蓄电池模块和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具有满足模块充电模式、直流充电模式和交流充电模式的充电要求。
4.3 市场开发原则
鉴于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产业混乱无序的状态,标准化已经成为推动其产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盲目扩展、无须竞争,对标准化工作形成了严重障碍。“打破目前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是当前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产业联盟能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行业合作、有限竞争、规模效应”的原则,首先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布局区域性产业化基地。 防止恶性竞争,推动行业合作,提倡有限竞争,对推动上电动汽车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动力集成系统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市场开发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5 组织机构
根据《规划》“根据产业政策积极引导地方和社会投资,既要鼓励积极性高、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又要防止一哄而起,避免低水平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重点建设京津、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动力电池产业聚集区域”;“培育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集团”; “重点支持形成若干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关键零部件企业集团”的精神,拟在产业联盟的框架内,首先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依托相关企业建设3个“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集成系统”区域性产业化基地。依托相关企业建设1个商务客车动力集成系统产业化基地。组织机构如图7。

产业联盟下设理事会和秘书处。理事长由行业协会理事长兼任。各产业化基地推荐一名副理事长,主要分管负责本基地事务。秘书长由行业协会秘书长兼任,与行业协会秘书处合署办公。各产业化基地推荐副秘书长一名,主要分管本基地相关事宜。
在专家委员会支撑下,组建产业联盟技术服务中心(名称代定)。技术中心在产业联盟理事会的领导下,在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的具体组织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为产业化示范基地提供贯彻实施标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撑。主要工作是:
(1)以行业基础标准为依据,开展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研究,;
(2)开展实施行业基础标准的蓄电池管理系统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
(3)开展实施行业基础标准的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4)为产业联盟产业化示范基地提实施标准的供无偿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5)为产业联盟成员单位提供贯彻行业基础标准的非赢利有尝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技术中心的注册地为北京市,主管单位为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具体事由理事会最后确定,在技术中心章程中规定。
(初步规划人员由两部分组成:专职研究人员初步确定为5~10人(第一阶段控制在5人以内),人员费用和相关事宜由理事会确定。
各产业化基地相关技术人员可列为研究中心编制,负责本基地研究工作,人员费用由原单位承担。技术中心主要为贯彻行业基础标准提供技术支撑,为产业化基地提供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对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要求知识产权和成果的所有权。
产品研究和产业化研究主要由产业化基地进行。所产生的成果和知识产权,归产业化基地所有,但其中涉及到技术中心提供的相关技术,产业联盟有用于推动行业发展非赢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自主处置的权利。
6 责任和义务
6.1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的责任和义务:
(1)为产业联盟提供行业咨询和行业服务;
(2)协助产业联盟为项目实施进行相关行业协调;
(3)及时与政府协调沟通,推动产业发展.
(4)充分利用行业媒体工具为项目提供服务。
(5)组织制定行业和产业联盟自律公约,并履行监督执行的职责。
6.2 产业联盟技术中心的责任和义务:
(1) 为产业联盟产业化基地实施行业基础标准相关项目提供无偿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2) 为参与系统集成的产业联盟成员单位提供非赢利技术咨询和技术有尝服务。
(3) 为参与系统集成的非产业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有尝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6.3 产业联盟产业化基地的职责和义务
(1)承认产业联盟章程,履行章程义务,行使章程权利;
(2)认真履行联盟确定的项目总体规划,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有限竞争”的项目基本原则。
(3)根据产业联盟的总体规划,开展关键技术和产品及产业化研究。
(4)遵守产业联盟和行业自律公约,自觉防止恶性竞争,维持联盟健康、有序、持续发展。
(5)根据理事会的决议,如期提供产业联盟技术中心运行费用”。
7 进度规划
如下表,项目拟分以下阶段进行:

(1)项目准备阶段。
本阶段完成组织准备和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化,争取在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
(2)第二阶段主要是通过三种各2~3辆纯电动汽车,对采用三种电池、三种充电模式和三种电机组成的电动汽车动力集成系统,经过15万公里运行试验,完成技术可行性、经济性可行性方案试验。若受条件限制,电机可以暂不进行互换试验。蓄电池模块箱和零部件的接口及协议完成各基地产品的标准化。产品标识完成标准化。
(3)在完成第2阶段工作后,在市场开发的同时,根据《规划》进展,进行相关协调和产业化准备。争取成为动力集成系统产业化基地。
(4)在2015年前,完成初步产业化,各基地形成年产5万套的生产能力,争取完成5万套产销目标。
(5)在2020年前,完成初步产业化,各基地形成年产20万套的生产能力,争取完成10万套产销目标。项目进度规划见下。项目进度规划阶段主要任务主要工作内容工作基本目标
一、准备阶段1、调整理事会,争设副理事长、副秘书长在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
2、制定总体规划及自律公约理事会通过总体规划和自律公约
3、完善组织机构和准备工作成立技术中心和产业化示范基地
4、挂牌和项目启动项目启动和授牌仪式
二、技术和方案论证阶段1、制定第一阶段实施方案通过(微轿、两箱、三箱)三种车型,(锰酸锂、磷酸亚铁锂、三元聚合物)三种电池、(交流异步、永磁、磁阻)三种电机和(直流、交流、电池租赁)三种能源补给方式进行15万公里运行试验。2013年4月日前完成:
1、 主要完成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研究。实现蓄电池成组后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与单体电池一致,突破蓄电池系统技术瓶颈。
2、技术方案优化和完善
3、完成方案研究试验平台建设
4、通过试验运行,优化方案
5、完成电池模块箱、接口标准化
6、研究试验总结
三、产业化准备阶段1、总结报工信部和地方政府由协会和产业联盟将总结报告正式报告工息部、科技部。相关依托企业报告给所属地方政府,争取得到产业化项目支持。同时开展市场开发。
2014年3月前:争取获得动力集成系统产业化资质认可。
1、启动市场开发。
2、协会和产业联盟进行协调
3、争取取得国家和地方政府支持
4、制定产业化规划
5、进行市场开发
四、初步产业化
1、完成阶段目标适应的产业化建设。形成5万套生产能力。2015年12月前:
根据《规划》进展,基本完成初步产业化建设,每个基地完成约5万套产销。
2、市场开发争取完成5万套产销目标
五、产业发展阶段
1、产业化能力建设根据《规划》进展需要,计划每个基地形成每年20万套 ,生产能力。完成10万套以上产销目标2020年前:
根据《规划》进展,基本完成产业化建设,每个基地完成约10万套产销目标。
2、市场开发
3、实现规模化生产
4、开展技术研究
《推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评审意见
中国锂离子蓄电池电源系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于2011年5月1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推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家评审会。
与会专家认真审阅了联盟秘书处提交的《规划》,听取了秘书处的汇报,经充分讨论,一致认为:
一、锂离子等新型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和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是制约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关键,也是制约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规划》确定在联盟的框架内,依托相关企业建设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三个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及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城市电动客车动力系统集成和兆瓦级蓄电池储能系统五个技术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
联盟以蓄电池成组应用技术研究为重点,以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为切入点,推动我国蓄电池储能电源和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产业的发展,对推动我国节能与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划》由行业协会牵头,在联盟的框架内,采用技术创新与集成创新相结合、以集成创新为主的方法,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有序竞争”的原则,发挥行业优势,汇集行业资源,以纯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为切入点,争取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突破“蓄电池成组后安全性大幅下降、使用寿命大幅缩短”的技术瓶颈方面取得实质进展,具有实现目标的技术基础,规划切实可行。
三、《规划》提出的电动汽车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三项基本要求”和“五项具体要求”合理可行,具有创新性特征,对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公共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予坚持、充实和完善。
四、希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行业协会的协调优势,不断探索和创新联盟的运作机制,在突破电动汽车产业领域目前“相互隔离、重复分散格局”方面取得实质进展。这将对推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产业和电动汽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推动蓄电池储能电源系统和电动汽车动力系统集成产业发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将面临诸多挑战,建议项目成员单位克服浮躁、盲目、急功近利的心态,稳步推进,争取按时完成预期目标。
六、建议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对该项目予以关注和支持。
专家组组长: 季国平
副组长:何向明 孙立清
二○一一年五月十五日
专家组成员名单
1. 王秉科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会长(原工信部财务司副司长),高级工程师
2. 季国平 中国电源工业协会会长(原工信部电子产品司(副司级)巡视员),
高级工程师
3. 何向明 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副研究员 博士
新型能源与材料化学研究室 主任
4. 孙力清 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副教授
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动车辆专业委员会 副秘书长
5. 陈 勇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教授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电动汽车分会 副秘书长
6. 马 宪 中大汽车集团董事、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
7. 何常春 宁波世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8. 张永学 宁波世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高级工程师
9. 曹达龙 南虹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高级工程师
10. 李文忠 南虹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博士
11. 刘 卫 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12. 张 磊 深圳市科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办公室 工程师
13. 鲁剑锋 山东电网鲁能公司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项目 高级工程师
14. 李晨光 北京高新格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EMBA
15. 胡荣华 北京高新格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助理 高级工程师
16. 孙京伟 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工程师
编辑:中国电源产业网
来源:《电源工业》编辑部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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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宏:当万物皆可机器人,是我们正在迎来“泛机器人化”时代
什么是泛机器人化?泛机器人化是指机器人技术与社会生产、生活各领域的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万物皆可机器人化”的趋势。其核心是通过人工智能(AI)、物联网(IoT)、5G、传感器等技术,赋予更多设备、系统甚至环境以自主感知、决策和执行的能力,推动机器人从单一功能工具向智能化、网络化、协作化的方向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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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道奎:将具身智能炒作成人形机器人,就是在制造行业泡沫
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会长,曲道奎见证了2025年具身智能产业的“火热发展期”,在上海国际具身智能产业博览会期间,曲会长接受了经济观察报的专访,他表示,具身智能已从技术探索的“深水区”走向产业应用的“主战场”,2026年不仅是具身智能商业化落地的关键之年,更是产业从“概念热”走向“产业强”的跨越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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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统筹指导全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在制度机制构建、组织队伍建设、模式探索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已成功调解知识产权纠纷569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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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能 驱动未来—2025能源转型大会暨中国新能源与电力能源技术装备专题会成功举办
初冬的北京,寒意渐浓,2025能源转型大会暨中国新能源与电力能源技术装备论坛专题会议于2025年11月23日在北京昌平未来科学城,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技术研究院会议厅隆重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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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企携手共建 “万家灯火,振兴乡村”项目, 昌平东小口镇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成功签约
11月12日,在北京电源行业协会领导的支持服务下,东小口镇人民政府与中农信投(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万家灯火”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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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举办2025能源转型大会-中国新能源与电力能源技术装备论坛暨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会年会的通知
2025能源转型大会定于2025年11月22-23日,在北京·昌平·未来科学城举办。受主办单位委托,中国新能源与电力能源技术装备论坛暨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会年会也将同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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