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2021-03-23
中国电源产业网
导语: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请关注。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附件1。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4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等6个文件规定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到期后继续执行,详见附件2。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15日
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
四、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17日
附件1
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备注 |
1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 |
2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 |
3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 | |
4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 |
5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号) | |
6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7号) | |
7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 |
8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 |
9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免征国产抗艾滋病病毒药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3号) | |
11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8号) | |
12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 | |
13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 |
14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21号) | |
15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 | 税收优惠政策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16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 | 税收优惠政策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附件2
财税〔2016〕114号等6个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 |
2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2号) |
3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23号) |
4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关风险准备金和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32号) |
5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5号) |
6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6号) |
编辑:中国电源产业网
来源:《电源工业》编辑部
标签:
相关信息
MORE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北京蓝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被法院强制执行
北京蓝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北京中机亚通机电信息中心共同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北京蓝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仍未履行声明消除影响的义务,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布公告。
-
关于联合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平台,开展“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要求,贯彻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国能发法改〔2025〕40 号)文件精神,在国家各部委职能机构的支持下,于2025年9月13日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成功举办了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经行业调研、广泛协商,现将联合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平台,开展“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工作通知如下。
-
关于联合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平台,开展“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工作的通知
按照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要求,贯彻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国能发法改〔2025〕40 号)文件精神,在国家各部委职能机构的支持下,于2025年9月13日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成功举办了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经行业调研、广泛协商,现将联合共建“中国赛能实验室”平台,开展“全国装备制造业数字供应链与工业互联网电源行业标识解析”工作通知如下。
-
关于联合举办2025能源转型大会-中国新能源与电力能源技术装备论坛暨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会年会的通知
2025能源转型大会定于2025年11月22-23日,在北京·昌平·未来科学城举办。受主办单位委托,中国新能源与电力能源技术装备论坛暨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会年会也将同期举办。现将有关会议通知如下:
-
关于全年开展知识产权基础培训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要求,强化北京电源行业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防范行业知识产权风险,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北京电源行业协会工作站决定开展知识产权基础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微型电动汽车电池组模块化技术条件》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2019年第二批制定微型电动车与电源行业团体标准的计划通知( 中电源团标【2019】第5号)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微型电动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电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国电源工业协会、北京电源行业协会、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电能系统分会、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电能质量专业委员会联合提出,联合重庆车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靖江阜能锂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万虎机电有限责任公司、镇江津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唤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电源技术服务(北京)中心、天宝电子(惠州)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微型电动汽车电池组模块化技术条件》团体标准(标准计划号为:T/TBPS-2012-2020)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行业团体标准修订意见反馈表》,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以信函、传真或Email的形式反馈至中国微型电动车与电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逾期视为没有意见。




中国电源产业网网友交流群:2223934、7921477、9640496、11647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