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稿审查时,应当整理会议纪要,并附参加审查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会议纪要的内容应当符合附件五的要求。
会议审查或者函审没有通过的,起草工作组应当对送审稿进行相应的修改后,重新组织审查。重新审查没有通过的,该项目将被撤消。
对标准报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标准编写及标准审查的有关规定的,退回起草工作组进行修改。
形式审查合格的,由协会/联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批准。
附件五
标准审查会议纪要
标准审查会议纪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代表详情及专家组名单;
二、会议议题;
三、会议内容,会议过程简介;
四、对标准的修改意见;
五、标准审查投票汇总情况;
六、标准审查会议结果;
七、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